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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燕姿唱康定情歌藏胞挺
成都唱民謠 扯出版權費糾紛
【曾明進╱台北報導】七月四日孫燕姿在大陸成都演唱會上,演唱四川民謠《康定情歌》,引發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」索取演唱版權費糾紛,昨天旅居加拿大的前藏族國大代表吳香蘭女士投書本報,抗議該協會無權索費,並支持孫燕姿繼續傳唱這首歌。前天孫燕姿在長沙探望孤兒,得知藏胞支持後說:「謝謝公司協助解決,也謝謝支持我的朋友。」
吳香蘭從小在康定省城長大,對這首歌的來龍去脈非常了解,她表示這首歌最早是藏文歌,是康定藏人編造傳唱的民謠,真正的創作者已不可考,但她早在一九三三年就聽過當地「金家客棧」老闆女兒金秀枝,以藏曲唱出漢文歌詞版本,真要追根究柢,版權似乎應該屬於金秀枝、而非「音協」所有。
不會再唱此歌
孫燕姿昨天在飯店健身鍛鍊體力,準備今晚的長沙演唱會,她說:「那天我只是入境隨俗給歌迷不一樣的感覺,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,還好公司同事解決了,真謝謝他們,也謝謝支持我的藏胞朋友。」她的助理經紀人林明蓉補充說:「這真是一場誤會,我們不知道那個索費的人是從哪裡冒出來的,經過這事,以後的演唱會上,燕姿不會再唱這首歌了。」
捐二十一萬元
齊豫和齊秦曾在大陸演唱過《康定情歌》,蘇永康也曾唱過該首歌,當時並沒有所謂的「音協」出面,孫燕姿樹大招風,好端端地唱首人人愛聽的民謠,卻惹出糾紛。不過,前天她趁彩排空檔,到長沙市「第一福利院」探望孤殘兒童,並捐贈五萬元人民幣(約二十一萬元台幣)及七百一十枝鉛筆和筆記本。做善事終有好報,孫燕姿今晚長沙演唱會門票銷售近九成八,似乎是否極泰來了。
報你知
死後50年著作不受保護
針對孫燕姿事件,台灣「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」總經理朱程吾說,大眾對「超過五十年,版權不受保護」的認定有誤會,因為五十年的保護期限並非從作品完成後算起,而是創作者身歿後才開始算,所以要看《康定情歌》創作者,是否已過世超過五十年。到目前為止這首歌的創作者還不可考。
大陸若有版權可告
至於孫燕姿只唱一小段,是否構成商業演唱行為,朱程吾認為需要個案認定;但他認為售票演唱會基本上就是商業演唱,所以就著作權觀點來看,若大陸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」確實握有版權,提出侵權告訴就合法。
蘋果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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